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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娘家拆迁,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释义
    结婚后成为法定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但在没有故意杀人、争夺遗产杀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欺诈、胁迫等情况下,才享有继承权。
    法律分析
    结婚后仍然是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没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形的,享有继承权。
    拓展延伸
    娘家拆迁,女儿的财产继承权如何保障?
    在娘家拆迁的情况下,女儿的财产继承权是需要得到保障的。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女儿作为合法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在拆迁过程中,女儿有权继承娘家的财产,包括房屋、土地等。为了保障女儿的继承权,需要进行以下步骤:首先,确保拆迁过程合法合规,保护女儿的合法权益;其次,女儿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最后,女儿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申请继承权证书等。继承权的保障需要依法进行,女儿应积极维权,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结语
    女儿在娘家拆迁时,其财产继承权应受到保障。根据《继承法》,女儿作为合法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权。在拆迁过程中,女儿有权继承娘家的财产,包括房屋、土地等。为确保继承权,需遵循以下步骤:确保合法拆迁,保护女儿权益;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证明合法继承人身份;可委托律师代理,维护权益,申请继承权证书等。继承权保障需依法进行,女儿应积极维权,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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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