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受审人员时,可能会遇到延期的情况,这时需要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流程,以及如何应对其中的难点。首先,法律明确规定律师有权会见被羁押、被拘留和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但会见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次,如果会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要向有关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最后,如果延期申请被批准,律师需要按照规定时间重新申请会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有权会见被羁押、被拘留和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会见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了律师会见的程序和流程。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监督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会见被拘留、被逮捕、被羁押人员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律师需要向有关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监督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会见受审人员的,如需重新申请,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出申请。” 以上是本文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律师在会见延期的法律程序和流程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请和应对,以维护自身权益和代理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