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因拆迁安置房建设进度滞后而对业主造成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租赁收益、人身安全等问题。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维权,要求施工单位和政府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条 业主或者管理人有权对共有部分进行管理和维护,其他共有人有义务参加并共担费用。 第二百二十三条 管理规约应当载明共有部分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管理规约依法订立的,对业主、管理人和其他共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法》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质量技术标准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不得降低质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