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行。拾得人应:1.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2.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须注意:若拾得人(或有关部门)通知或发布招领公告,在失主与拾得人(或有关部门)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3.妥善保管遗失物。也就是说,若拾得人(有关部门)因一般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原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