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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可行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不可行。拾得人应:1.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2.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须注意:若拾得人(或有关部门)通知或发布招领公告,在失主与拾得人(或有关部门)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3.妥善保管遗失物。也就是说,若拾得人(有关部门)因一般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原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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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