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否可以减刑?
释义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死刑判决后不立即执行,而是暂缓两年执行。此举是为了给罪犯机会表现悔罪、改造自新,并有可能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在缓期执行期间,罪犯仍需服刑,且如果没有重大立功表现,将面临漫长的刑期。这一制度旨在减少死刑的执行,同时提供改造罪犯的机会,也可为国家保留劳动力。
    法律分析
    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得减刑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顾名思义就是不会立即执行,或者说没有指定执行死刑的日期。一旦宣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说明该罪犯也一定是犯了严重的刑事案件。比如故意杀人,贩毒,贩卖枪支弹药。抢劫致人死亡,强奸,拐卖妇女儿童导致严重后果的,贪污数额巨大的等重大刑事犯罪。这些重大刑事犯罪都可能宣判死刑,死刑是我国最高的刑罚,但由于该罪犯主观恶性不大,或者致死方也有过错,或者不是主犯,只是协同犯罪,或者贪污的巨额款项归还了大部分。或者罪犯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并且供罪态度良好那么主审法官在量刑上也会有所酌减。另外,刑法已经将经济赔偿也列入到量刑的考量标准上。比如,故意杀人,但你能按被害方列出的经济赔偿给对方,并且得到被害一方家属的原谅,那原本的死刑立即执行就有希望判决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那是不是被宣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代表不用死呢?并不能完全这样理解,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而这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不意味着执行,但是,由于也是犯了严重的罪行,所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间,也是要在服刑的。在这期间,只能是好好服刑,接下来即使没有其他故意犯罪的,也将会是漫长的刑期。
    二、死刑缓期两年还用死么
    《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死刑缓期两年,这两年坐牢吗
    还是要坐牢的。有关专家表示,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
    结语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不意味着免于死刑。在这两年期间,罪犯仍需服刑。如果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两年后刑期可减为无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累犯或犯下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限制减刑也可能同时适用。这一制度旨在减少死刑的执行,同时给予罪犯悔罪、改造和减刑的机会,也有助于保留可利用的劳动力。因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间仍需服刑,且需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21: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