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二手房需注意:确认可出售、所有权真实、建筑面积与证一致、签规范合同。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时,需注明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商品房预售须报政府登记备案。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确认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 2、确认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3、确定二手房的出售建筑面积是否和房产证一致; 4、签订合同时应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十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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