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与商号的关系:商标用以区分不同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所提供的同类商品,但其使用者是固定的。商号也是由一个特定的生产经营者在商事交易中独占使用,以区别其他商事主体。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以及商号所使用的文字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商标和商号都是商誉的载体,都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二者的利用都会给权利人带来丰厚的利润。商标和商号存在一体化情况,许多符合规定条件的商号可作为注册商标,商标也可登记为商号。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 1、载体不同。商号一般依赖于商事经营场所的名称,而商标一般依赖于流通的商品; 2、形式不同。商号一般以数字、符号等形式体现,而商标则以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