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父母参与出资买房,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后房产仍归个人所有,依法不予分割;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