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次起诉,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
释义 | 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离婚,离婚诉讼要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因素。如果调解无效或存在重婚、家暴、赌博等情形,应准予离婚。若一方被宣告失踪或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破裂了就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法院对多次离婚起诉如何判决? 法院对多次离婚起诉的判决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在考虑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离婚原因、婚姻关系状况、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子女抚养权等因素。如果离婚起诉是基于严重的婚姻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然而,多次离婚起诉可能会引起法院对申请人的注意,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进行调解或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离婚请求。最终的判决结果取决于法院对双方情况的综合评估,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因此,无法对多次离婚起诉的判决结果做出一概而论的回答。 结语 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主要考虑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分析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和好的可能性等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如果经过调解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将准予离婚。然而,对于多次离婚起诉的判决结果,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考虑离婚原因、婚姻关系状况、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子女抚养权等因素。因此,无法就多次离婚起诉的判决结果做出一概而论的回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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