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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拼装机动车的规定
释义
    非法拼装机动车的规定具体如下所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我国禁止机动车拼装、对机动车改装实行严格的管理,有原则性的规定,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对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拼装车是绝对禁止的。我国最有名的拼装车基地有湖北十堰、随州等地,可以按照客户的要求拼装出各种吨位、尺寸的工程车、货车。一是正规厂家超生产许可范围来拼装其他类型的车辆,中小型的企业就采取合营、联营等方式或直接购买正规厂家的公告号、合格证生产。拼装车不是法律的灰色地带,而是黑色地带。而对于车辆改装,是规定“不得擅自改装”,但是容许改装的范围显得非常有限,而且法律规范不明确、也没有制定任何的技术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协会的标准、当然也没有看到任何的厂家标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凡是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都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否则年检不能通过,还要给予行政罚款。
    驾驶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受什么处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对于驾驶人应如何处理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规定的是对“物”的处理。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以罚款的同时,还要并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本条违法行为人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的特殊情况,则在客观上只能单处罚款,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两个违法行为,在对本条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同时,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再行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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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 1: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