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企业应该积极配合稽查,但同时也需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应该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在稽查时,企业需要注意保护财务记录和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如要求数码拷贝文件或现场查阅纸质文件时,应当严格掌控其使用范围和范围。同时,企业需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稽查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稽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的机密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税务机关和其工作人员调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税款情况,有权查阅、复制、抄录、采集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账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账簿和会计档案。公司的会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不公开审判。在不公开审判的情况下适用本法的规定,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