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施工时,劳务争包企业要具有相应的资质,需要取得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才能承包劳务分包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劳务资质;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二、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 1、自带劳务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劳务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劳务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三、劳务分包无资质的协议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的,要分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如果无相应资质的,分包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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