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因工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获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劳动者因工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可以获经济补偿金的。 一、劳动法会规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受工伤之后被厂里辞退的赔偿有哪些 受工伤之后被厂里辞退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劳动者工伤补助金,如果劳动者被鉴定委员会评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单位不能辞退劳动者,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公司项目解散员工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项目解散员工赔偿标准如下: 1、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经济补偿,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经济赔偿金、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是否提前通知或者是否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不影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两码事,分别计算; 3、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4、单位准备解散,应当提前30天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并出台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方案。 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且欠薪事实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欠薪保障金的垫付范围包括: 1、企业应付而逾期未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2、企业应付而逾期未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破产员工能获得哪些赔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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