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线变道被人追尾谁承担责任 |
释义 |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变道后急停导致的追尾事故,前车责任为主责或者全责,但是人行道处一般车道标识为实线,压实线变道,应为全责。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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