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问题 |
释义 | 离婚后,由得到抚养权的孩子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孩子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孩子落户可随父随母。 一、有出生证明没结婚证能上户口吗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非婚生育的婴儿应当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的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 二、结婚后女方户口是否可以不迁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 国家法律没有强制结婚必须迁户口,结婚和是否迁户口并没有必然的关系,结婚后夫妻双方还是会有自己的户口,可以选择把孩子的户口落在父亲或母亲的户口上。如果需要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就可以。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信息。 三、出生后多久才能上户口,有时间限制吗 出生后多久上户口有时间限制: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3、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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