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淄博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在哪办理
释义
    一、淄博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在哪办理
    淄博市昌润路153号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受理窗口1-10号。
    二、淄博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申请条件
    需要满足《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评估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同时,还需满足《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各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机构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
    3.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三、淄博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资产评估法》
    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