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许昌市申请廉租房条件 |
释义 | 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5、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2、申请人一定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即实际经济情况很差的情况;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狭小,且符合申请标准的; 4、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由当地管理机构确定没有其他住宅的。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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