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补贴吗
释义
    有。补贴条件
    1、申请补贴人员须在相城区就业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经培训依法取得应急管理部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可享受补贴;
    2、自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补贴。
    一、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取证人员补贴对象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内,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二)在宁波常住并持有居住证、或在宁波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非甬籍城乡劳动者;
    (三)院校学生(在甬就读以及宁波生源在外地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以上的毕业学年学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取证人员申领条件
    1、参加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含特种作业复审合格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2、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初领(复审)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取证人员注意事项
    (一)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证的有效性、符合性审核,以与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证查询系统的证书数据比对结果为准。
    (二)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对象,参加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原则上享受培训补贴项目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3次,但同一作业类别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                                        
    (三)补贴申请时限应在证书初领或复审的一年内完成申报。
    (四)已持有宁波市社会保障卡,且已激活金融借记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2: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