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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应该载明哪些事项
释义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延伸知识】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公司有义务出具出资证明,出资证明对股东非常重要,股东是凭借出资证明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分红的。除了出资证明之外,股东花名册是要上交至工商局备案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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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3: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