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借贷无抵押借贷法院强制执行吗? |
释义 |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但应该先在拍卖或变现款中先行支付银行的债权,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民间借贷拘留被执行人的条件是什么,强制执行申请涉及抵押请求 民间借贷拘留被执行人的,需要满足的条件为,被执行人有以下行为之一: 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民间借贷中房屋抵押有效吗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如果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是有效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民间借贷的抵押房产有规定吗? 民间借贷抵押房产有期限,抵押权是与其担保的主债权同时存在的,主债权消灭则抵押权消灭,当事人约定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当事人未主张其抵押权,则会丧失对其抵押权的诉讼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民间借贷房屋抵押是否必须开具抵押证明 民间借贷房屋抵押需要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民间借贷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 房屋抵押权的特征: 1、房屋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 2、房屋抵押权具有特定性。 3、房屋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权。 4、房屋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 5、房屋抵押权具有追及性。 6、房屋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该内容由 刘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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