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的过户税费可以开具发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应由卖方和买方按比例承担。对于税费的开具发票问题,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税行为发生时,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信息,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并向购买方、受托人或者受托代理人等提供符合规定的税务发票、收据或者其他税务凭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或者消灭,应当作出书面文件,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对房屋登记事项发放登记证明,并在房屋登记证明上注明房屋登记的种类、内容和登记日期。”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过户的税费是否可以开具发票,但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物权法、房屋登记条例等规定,纳税人应当向购买方提供符合规定的税务发票,而房屋登记证明也需要注明登记的种类和内容,因此建议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尽量要求开具发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