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就医转诊证明怎样开 |
释义 | 1、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医院提出申请;2、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3、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4、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5、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同时将转诊信息报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法律依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转诊就医备案及结算》 第二条 申报对象包括已办理常住异地手续或已办理转诊手续需转诊至非备案统筹区(地市或省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因病情需转往本市以外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参保人,需在我市指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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