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暂予监外执行不属于管制。管制是刑罚主刑中的一种,是兴发的种类。暂与监外执行是刑罚的执行。两者的概念是不同的。【相关延伸】问: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