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役拘留管制的区别如下: 拘役拘留管制性质、适用的对象、适用的机关、依据的法律和期限不同。 1、性质不同,拘役、管制属于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管制适用于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管制的执行机关属于地方社区矫正机构; 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管制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