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退费应提交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3、《非税收入电子票据》;4、《法院退诉讼费审批表》。 一、退诉讼费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退费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4)《法院退诉讼费审批表》。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二、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可以退还部分诉讼费吗 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可以退还部分诉讼费。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