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投资咨询服务费用与投资额有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少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至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至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至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至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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