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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国人申请中国永居条件
释义
    外国人申请中国永居条件如下: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法律法规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 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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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