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专利权的内容有以下七点: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申请专利权以后,所拥有的这些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都是受到保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