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锡市区货车甲通通行证哪个部门办理? |
释义 | 律师分析: 除临时通行单外,载货汽车的甲、乙通行单和专项作业车的通行单在滨湖区梁南路3号(车管所办证大厅二楼8号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第九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第十条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