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如果买受人购买了以下情形的房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买受人可以退房: 1、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 2、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3、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 4、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5、出卖已出租的房屋,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 6、被依法查封、限制的房屋不能转让 7、转让经济适用房不符合规定的 8、出售央产房,未经《央产房管理办公室》比准的 9、出售房改房,违反与原房屋产权单位约定的 10、农村宅基地转让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转让协议无效。农村宅基地不属于二手房的范围,但是因为宅基地转让纠纷数量很多,在此一并提出。 11、公有房屋承租人转让房屋承租权,不能办理承租人变更过户手续的 以上可退的二手房的共同特征是,因合同无效或者一方违约致使房屋产权无法理过户手续,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的交易。遇到这种情况,卖房人可以收回房屋,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无效,一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什么情况下可退已购的二手房 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卖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卖房者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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