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迁出可以代办。 委托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准予迁入证明原件等材料交给被委托人,被委托人需要带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迁移户口的其他相关材料就可以代办户口迁移手续。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委托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准迁证等户口迁移证明; 4、委托书文包含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5、如果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