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访部门应该怎样处理行政诉讼 |
释义 | 一是信访部门要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信访部门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 二是信访部门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信访部门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 三是信访部门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哪些机关或部门接受信访 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针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区分有关机关和部门接受信访: (1)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应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向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4) 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因此,信访人应根据自身信访请求的特点,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和部门反映信访事项,以期有权部门依法及时地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请求。 行政诉讼被告主体不当应该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中发生诉讼主体错误,法院应当提醒原告变更或者追加被告,原告同意的则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如何应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诉讼 一是行政机关要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 二是行政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 三是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信访行为能否行政复议 信访行为是不能行政复议的。 《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信访人对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只能请求复查,是不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是针对有具体行政行为的,但信访行为是没有具体行政行为的,信访行为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信访人的问题作出答复,不需要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出暂缓申请,但是是否同意还要看公安部门的意见。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继续拘留的,不会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建议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配合缴纳保证金,暂缓执行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相关法律规定 《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行政诉讼怎样举证 1、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既要向法院提交事实根据,也要提交规范性文件,只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当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时应当败诉,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请示部分则仍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 2、被告举证的时间。被告应当在第一审庭审结束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在这之后提供的证据没有证明效力,但当被告举证后,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补充的,无论在何时均有权要求其补充,被告应当补充; 3、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只有当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时,被告的取证行为才是合法的。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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