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对待行政诉讼 |
释义 | 以行政机关为例,正确对待行政诉讼案件的要求如下: 1、行政机关在接到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答辩状等其他规范性文件; 2、行政机关应该收集相关的证据,承担举证责任; 3、行政机关应该按时出庭应诉。 一、起诉到开庭一般多久 从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首先,法院需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二、收不到物业费会被法院起诉吗 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三、行政不作为如何处理 行政不作为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如果上述机关不作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政不作为的主体,对行政主体的不作为状态的否定性评价; 2、行政不作为的客体,行政主体的行政不作为侵害的、为行政法所保护的利益; 3、行政不作为的客观方面,行政主体以不作为的方式,在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不履行法定的程序上的行政作为义务,侵害了为行政法所保护的利益; 4、行政不作为的主观方面,行政不作为的主观方面存在过错。 二、行政不作为的情形具体如下: 1、应该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而行政相对人对此不服,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然而此时复议机关也逾期不予复议的; 2、应该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而行政相对人对此不服,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复议决定维持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 3、应该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而行政相对人对此不服,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要求该机关作为,该机关接到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后仍然不作为。 总而言之,违法的行政不作为可以向纪律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对于行政不作为的情况,是需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政不作为的处罚应当按照造成的后果来认定,根据行政机关的工作纪律,一般还需要开除工作人员,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还需要依法起诉并进行到司法判决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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