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属因故不认领尸体,旁系亲属积极认领 |
释义 | 旁系亲属可认领遗物,直系亲属应认领遗体。公安机关通知殡仪馆接收无人认领的遗体,3个月后公安机关做鉴定结论,由殡仪馆火化。医院正常死亡的尸体由医院通知公安分局拍照登记备案,非正常死亡由医院通知公安分局进行检验鉴定。 法律分析 亲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亲,旁系亲属认领是可以的,有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应当由他们认领认领死者的遗物家属不认领遗体由公安机关通知殡仪馆接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发出认领公告,3个月内无人认领,由公安机关作出鉴定结论后,由殡仪馆火化。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分局进行拍照、登记、备案。在医院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明确是否属正常死亡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分局进行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以上精心整理的答案~ 拓展延伸 亲属拒绝认领遗体,旁系亲属积极行动 当亲属拒绝认领遗体时,旁系亲属展现了积极行动的态度。面对这一困境,旁系亲属毫不犹豫地主动承担起责任,以确保逝者得到尊重的安葬。他们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文件,以证明他们对逝者的亲属身份。此外,他们还主动承担起遗体处理的费用,并协调安排合适的葬礼仪式。旁系亲属的积极行动体现了他们对家庭价值和尊严的尊重,同时也展现了他们对逝者的深深怀念和关爱。他们的行动无疑在这个困难的时刻给予了逝者和整个家庭极大的温暖和安慰。 结语 在这个困难的时刻,旁系亲属的积极行动令人感动。他们不仅主动认领遗体,还承担起了遗体处理的责任。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他们确保了逝者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安葬。他们的行动展现了对家庭价值和尊严的尊重,同时也表达了对逝者的深深怀念和关爱。在这个困难的时刻,旁系亲属的付出给予了逝者和整个家庭极大的温暖和安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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