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致残、死亡或者疾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费。但是,如果职工家属的丧葬费申请被拒绝了,可以进行申诉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职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向所在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进行核定,如果被拒绝了,近亲属可以进行司法救济。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致残、死亡或者疾病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康复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等。” 2.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职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向所在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单位或者经办机构核定丧葬费后,由单位或者经办机构支付。” 3.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对其合法权益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机关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