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合同各方的义务 |
释义 |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出租人来说,承租人的资信状况、签约和履约能力即能否按期支付租金,直接关系到出租人能否收回本金、利息及获得相应的利润。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代理人的,应注意审查其代理资格,以防止发生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情况。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因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自愿。 一、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具备汽车质押? 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是属于买车行为。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车辆融资租赁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础之上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 二、融资租赁是否可以约定设备给承租人 融资租赁可以约定设备给承租人。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同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协商一次性向承租人出售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应当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货币、租赁期满租赁物的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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