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中如何应对押金纠纷? |
释义 | 法律分析:押金纠纷在房屋租赁中很常见,但是应对方式却有很大差异。一般来说,房屋租赁中涉及到的押金纠纷主要包括退还押金和押金扣除的问题。对于这两种情况,租客和房东的应对方式也略有不同。 退还押金问题:法律规定,房屋租赁期满后,房东应当将居住期间收取的押金及时退还给租客。但是,租客应当在归还房屋时保持房屋及物品的原状。如果租客在住宿期间损坏房屋或物品,房东可以依法扣除相应金额后退还押金。如果租客保持房屋及物品的原状,但房东未能及时退还押金,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押金扣除问题:对于押金的扣除,房东需要出示相关证据,比如维修费用、损坏设备的价格等。同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房东不能随意扣除押金,扣除金额应当合理,并且双方应当商议后达成一致。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出租人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承租人提供除租赁金以外的财物或者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押金须与抵押、质押相区别,不得依据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损害赔偿、违约金、罚款等形式取代存在押金之名实行的履约保证。” 3.《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房屋和使用的设备、物品的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但应当依法履行起诉前的调解、仲裁等前置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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