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编办主任的实权肯定是比较大的,特别是下级党委、政府,以及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在增加机构编制方面绝对是有求于编办主任的。至于编办单设以后面临的工作情况可能会更复杂,任务也会更繁重,关键还是要准确把握自身的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 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一般是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政府常务副职担任副主任,党委纪委、组织部门,以及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编办主任一般同时担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另外,各级编办的机构规模和体量都不大,内设机构因此比较少,一般设办公室(综合科)、体改办、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科、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监督检查科等内设机构,人员统一使用行政编制即公务员,执行同级单位公务员工资标准,在待遇上与其他行政机关没有什么区别(政法口除外)。换言之,当地公务员工资高,编办的待遇就高,反之则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