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证书中保证离婚的,属于无效保证,不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父母子女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保证书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书中明确承诺的对财产的放弃处分应认定为有效,可以单方对财产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因此,保证书的内容未超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且内容明确具体,也未违反强制法的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是由其本人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