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保全办理流程如下: 1.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并且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诉讼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一、要想起诉公司要什么样的财产保全 起诉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3.有效的担保材料证明。 二、离婚房产保全要如何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离婚房产保全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也可以诉中提出财产保全。如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保全流程:1、准备全套起诉材料及申请保全材料;2、找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或者自行提供保证金,如找担保公司担保需提前联系好担保公司,一般需要提交全套立案材料供担保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担保公司出具保函;(需注意部分担保公司并非所有法院均可以出保函,故建议提前跟担保公司沟通好)3、联系担保公司对接人员持保函一起到法院立案同时办理保全手续。(注意,如诉前财产保全,部分法院仅周一至周三可以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