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工代训补贴如何申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停工停产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月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最后,以工代训补贴不得与岗前培训补贴重复领取;同一企业同一职工不得重复申领以工代训补贴等等。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本市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 (二)补贴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38号文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1.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按规定在本市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费; 3.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三)补贴标准 1.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符合38号文和本通知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按照月份数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3个月。 2.全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执行总额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每家企业申请补贴资金上限为500万元。 3.补贴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可以对超出部分的金额一并提出候补申请。全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先发放限额内的补贴申请,如剩余资金大于或等于1亿元,则剩余资金向候补企业发放。候补企业补发资金的公式为:申请企业候补申请资金占全市企业候补申请资金总额的比例×全市剩余资金总额。补发资金不超过候补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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