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助电信诈骗犯取现钱构成诈骗罪吗 |
释义 | 1、帮助电信诈骗犯取现钱的,是否成诈骗罪,并且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帮助犯罪分子取现的,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 (2)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帮助取现不构成刑事犯罪; (3)如果事前有通谋的,按共同犯罪处理,会构成诈骗罪。 2、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全面惩处关联犯罪(五)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转账、套现、取现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通过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刷卡套现等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帮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3)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个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或者多次采用遮蔽摄像头、伪装等异常手段,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 (4)为他人提供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后,又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 (5)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通过手机充值、交易游戏点卡等方式套现的。 一、电信诈骗的类型有哪些 1、电话欠费:不法分子冒充电信部门工作人员、警务人员致电事主,告知其身份信息被冒用捆绑了欠费电话及银行账户,涉嫌洗钱,事主可能被判刑。有的事主急于澄清自己,便将电话号码及存款情况告知不法分子。此类诈骗多使用019、00019开头的网络电话或“一号通”捆绑的电话。 2、刷卡消费:不法分子短信提醒手机用户,称其银行卡刚刚在某地刷卡消费,并提供查询电话。用户如果回电,即被告知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盗用,应到atm机上进行加密操作,逐步被引入“转账陷阱”。 3、通知退款:不法分子冒充税务局、邮政局、银行等部门工作人员,谎称要进行退税、退多收款等,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存到其指定的银行卡。所用号码多为00019*(国际ip电话),其提供的电话号码一般为4006*付费电话或铁-通“一号通”电话。 4、虚假中奖:不法分子以公司庆典或新产品促销抽奖为由,通知受害人中了大奖,以兑奖须交所得税、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为由,指引受害人将钱汇至其提供的账户。 5、低价购物:不法分子向受害人发送出售二手车等虚假信息,并以先交定金、托运费等费用才能进一步办理为由,要求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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