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夫妻一方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夫妻离婚债务该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债务的分割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偿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 夫妻共同债务 的,由夫妻共同偿还。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二、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可以吗
    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是可以的,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 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约定由一方承担也是可以的,但是该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8: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