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dna)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2、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不领证办准生证方法一般有: (1)缴纳社会抚养费; (2)准备好已由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的《生育服务证》、《初婚初育证明》以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当事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准生证; (4)准生证审批机构通过后,即可发放准生证。 准生证办理要求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 办准生证注意事项 1、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初婚,并且之前未生育过小孩,那么生第一个小孩时可以在孩子出生后补办准生证,而且这种情况不会罚款。 2、如果双方都是初婚,但是在生小孩前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在小孩出生后办理结婚登记会有相应的罚款,具体金额根据各地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机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机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