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应该按照哪些程序审理 |
释义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民事诉讼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申请强制医疗案件的开庭审理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开庭审理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先由检察员宣读申请书,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二)法庭依次就被申请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进行调查;调查时,先由检察员出示有关证据,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出示有关证据,并进行质证;(三)法庭辩论阶段,先由检察员发言,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言,并进行辩论。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检察员宣读申请书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无异议的,法庭调查可以简化。 涉外纠纷必须在中院审理吗 重大的涉外案件才需要由中院进行审理,如果是一般的涉及纠纷,可以由基层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审理开庭审理的程序 开庭审理的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二)法庭调查。 (三)法庭辩论。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涉外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般原则;管辖;送达、期间;财产保全;送达取证、判决和仲裁的相互承认和执行等司法协助活动。 民事诉讼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开庭审理的程序为: 1、宣布开庭。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 3、法庭辩论。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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