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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属于什么行为
释义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判断应当判处的刑罚。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占用耕地的处罚标准如下: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
    非法占用的土地,应当恢复原状。
    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共用地或者非公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应当恢复使用前的原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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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