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销多少金额达到强迫交易罪 |
释义 | 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 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强迫交易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主观要件如下: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千元以上的; 3.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千元以上的; 5.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千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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