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对于书写劳动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申请人受理或者不受理,并书面通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还应当说明理由; 4、如果迟迟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 劳动争议 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劳动局不受理仲裁申请的话可参考上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