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没有在外地办暂住证,只要在外地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外地起诉,因为法院认定一个人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不是单单依据暂住证,被告的工作单位等证据,同样也是最好的最有力的证据。 那么怎么起诉呢? 一、起诉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证据材料;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作出判决。 二、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起诉书。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 2、证据材料。比如相关的合同以及聊天记录之类的,最好是书面的证据;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原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没有暂住证怎么在异地起诉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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