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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欠款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
释义
    法律分析: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因此异地欠款的民事诉讼,一般是需要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的,是不可以去原告所在地起诉的。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由原告所在的起诉的,那就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或者被监禁的,提起诉讼的,就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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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6:55:30